21年研究生助学金发放时间?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从2021年9月份算起,12月份发放9、10、11、12月份的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其中,硕博连读生2021年9月份开始的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已按其硕士阶段的标准发放,差额本次补齐。
2、往届生考取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的应提交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资关系转移证明(工资转移关系证明可到个人档案中复印)或离职证明(应加盖原工作单位公章),未就业者应出具待就业报到证。
3、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直接存入学生的农业银行个人账户。银行卡未登记者可登陆计划财务处网上综合服务平台登记卡号。
4、银行卡未登记者、往届生未提供工资关系转移证明等证明材料的暂缓发放。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将按照每年10个月(2、8月份除外)发放,每次发两个月的,分别在9月底和11、3、5、6月份的中下旬发放。2021级研究生首次在11月中旬发放。
2.学业奖学金每年分两次发放,分别在11、4月中下旬发放。
3.博士生的基本科研助学金(4000元)11月中旬一次发放;其他部分按照每年10个月(2、8月份除外)发放,每次发两个月的,分别在10、11、3、5、6月份的中下旬发放。
4.研究生所有奖学金的发放只对交清学费的同学发放。学费交清截止至2021年10月30日。欠学费同学不能办理学籍注册,没有参评奖助学金的资格。
关于2021级研究生录入银行卡及国家助学金发放的相关说明
各位2021级研究生:
为了在校期间财务报账、各类奖助学金发放的顺利进行,请于9月30日之前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在学籍管理模块“基本信息”页面完成工商银行卡号的录入(录入的卡号必须是由研究生本人开户且不得留有空格,否则财务系统无法正确识别)。
研究生院将在10月15左右通过财务发放2021级研究生9-10月国家助学金。发放对象为:全日制、在校、非定向研究生(档案须在校)。
特此说明,请相互转告!
研究生院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