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欺凌观后感 校园欺凌观后感500字

李老师 作文评论70字数 13811阅读46分2秒阅读模式
摘要

1、校园欺凌观后感校园是我们学习的地方,是教育我们成才的地方,但屡见不鲜的校园暴力欺凌却打破了校园应有的宁静。校园暴力欺凌严重危害青少年的身心健康,破

你在找校园欺凌观后感吗?这里小编给你整理好了一些,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校园欺凌观后感

校园是我们学习的地方,是教育我们成才的地方,但屡见不鲜的校园暴力欺凌却打破了校园应有的宁静。校园暴力欺凌严重危害青少年的身心健康,破坏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和谐校园的建设。
校园欺凌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索要钱物,不给就威逼利诱、暴力胁迫、以大欺小以众欺寡、为了一点小事大打出手、同学间因“义气”之争,用暴力手段争长论短、不堪长期受辱,以暴制暴,冲动报复、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等等,那么,暴力欺凌事件的后果将怎样?
公安机关根据其后果不同分为殴打他人,故意伤害。殴打他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属于治安案件;而故意伤害则是依据《刑法》处理,属于刑事案件。但无论哪种案件,最终的结果都是违法者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名誉受到影响,金钱受到损失;对违法人员的危害是巨大和不可挽回的。
第一、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受到拘留处罚的,要送拘留所执行。受到拘役和有期徒刑刑罚的,要在监狱或看守所服刑。
第二、金钱受到损失。金钱损失主要包括罚款和赔偿两部分。殴打他人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最高可处1000元罚款,故意伤害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要判处罚金。赔偿是指对受害人进行赔偿,项目包括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等。罚款(罚金)加上赔偿就是打架的金钱成本。
第三、名誉受到损害。殴打他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根据情节的不同,违法人员要受到一日以上,十日以的下的行政拘留处罚;犯故意伤害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根据伤害程度的不同,要受到拘役,管制和有期徒刑,案底将留存公安系统,在全国任何一台接入公安专网的计算机都能查到,这样必然对升学、工作及从事经济活动产生影响。
校园,本该是一方净土、文明的殿堂。然而,同学之间因琐事引发的校园暴力给宁静的校园蒙上了一层阴影。对比,我们真诚的呼吁广大同学:涵养理智,莫让美好的青春蒙受冲动的惩罚!

2、校园暴力

前阵子,上映了一部关于校园暴力主题的电影《悲伤逆流成河》,看过之后,仿佛心里就只剩下悲伤了。
气愤那些嘲讽欺负女主的同学,为女主的生活迎来了希望而感到高兴,为女主的反击而感到痛快,为心灵的扭曲而害死了同学而感到惋惜。

校园本该是一片净土,同学一起学习玩耍,但校园内却充斥着一股黑暗的力量,让人不禁打颤。
我很幸运,没有经历过影片中的校园暴力,但我却目睹过,是校园暴力的旁观者。最简单直接的表现形式就是打架,最容易起争端的地方就是食堂,说出来可能不会相信,不经意的挤碰就可以引起一场争端。而校园暴力往往又是没有理由的,一个人被同学欺负,很可能就会受到更多人的欺负。
同学小杨因为牙齿不整齐被同学嘲笑,从难以入耳的外号到故意碰掉书桌边的书本,再到她同桌的恶意欺凌。小杨一个人默默地梳好了被同桌扯乱的头发,一个人去水房擦掉裤子上的脚印,作为这一切的目睹者,我好想为她递上一张纸巾,好想大喝一声那个欺软怕硬的同桌,可是我没有,我还是转过了头,为了我的合群。我的合群,对小杨也是一种伤害吧,所有的人对此都这样冷漠,这才是真的可怕吧,当时没有意识到这种冷暴力的伤害程度,如今想起来小杨,总是有些内疚。
所有的孩子都是家里的宝贝,都是被捧在心尖上的。可是校园暴力,任凭谁经历过,都会留下难以磨灭的心理阴影吧,甚至可能会变得心理扭曲,由被欺凌者变成施暴者。都说,当今的世界人情冷漠,可是人心本就是暖的啊,对于心智不成熟的叛逆少年来说,也许暴力是解决一切的办法,可是我真的希望没有校园暴力,所有的同学都能够有一份快乐充实的校园记忆。
对于校园暴力,我们不要做旁观者,旁观其实也是一种对暴力的默认,做我们可以做的,哪怕一点也好,告诉老师,告诉家长,用法律的武器维护合法权益,默许校园暴力,只会愈演愈烈。

我不清楚有没有影片中那样恶劣的校园暴力,但我希望不要有,希望我们每一个人都能被世界温柔对待。

3、校园欺凌观后感

校园欺凌是当下热门的议题之一,不做校园欺凌者,不做被欺凌者都是我们学生应该重视的问题。今天我们上了一节不一样的思想品德课,在课堂上看了一部关于校园欺凌的电影《少年的你》。
《少年的你》讲的是两个小少年相知相识以及互相救赎的故事。陈念是一名在复读学校的学生,她成绩优异,家境一般,甚至有些窘迫,母亲被卷入一场传销风波,每当母亲回家时,总有人上门讨债。她在校园里受到魏莱等同学的欺凌,虽然报警了,但是由于法律在校园欺凌中的漏洞,没有得到有效的保护。刘北山是一个辍学的社会不良小青年,但有一颗善良的心,在某一次遭到其他小混混毒打时,善良的陈念路过报警,让他第一次有被人关心的感觉。
从此刘北山走上了保护陈念的路,两个人相互关心,一起成长。
但是好景不长,总有一些社会的毒瘤唯恐天下不乱,魏莱不甘心陈念被人保护,过上平静的生活;虽然刘北山走上了正途,但是他的朋友依旧为非作歹,做上了杀人放火的这档子事。
陈念在魏莱咄咄逼人的情况下,失手把魏莱推下楼梯致死;刘北山为了保护陈念,替她揽下了这件事。但是随着警察的一步步深入调查,秘密逐渐浮出水面。
刘北山为了保护陈念,不惜替她去坐牢,“我这个人什么都不是,没脑子,没钱,也没有未来,但我喜欢一个人,我想给她最好的结局。”看到这句话,我这个泪点超高的人,竟然留下了眼泪,教室里也隐隐约约的有抽泣声。原来每个人心里都有温柔的一面,不管你是什么职业什么身世。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所有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最近两会召开,完善有关校园霸凌的法律成了热门的话题,我们也需要从我做起,做好一个学生的本职任务。
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情节波折性较强,于平常之中生意外,能引起读者的注意。

4、校园暴力

为积极响应孩子学校(介休三中)号召,近期我观看了第二十一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关于《预防校园暴力 共建和谐校园》的知识讲座。当下是一个信息高速发展的社会,很多影视、电视、书籍当中都含有暴力场面,很多武侠、暴力手段被包装和美化,小孩子的模仿能力很强,辨别是非的能力还不够,种种的暴力场面只是让孩子知道暴力、欣赏暴力,乃至使用暴力。 而且现在网络技术相当发达,很多暴力、血腥的游戏在网上泛滥,其画面精美逼真,学生上网就经常沉溺其中,并往往会把网络中的暴力带到现实当中。 校园暴力的存在已是不争的事实,还校园一片净土,创建良好的学习氛围,必须采取有力的措施。 去年全国校园安全事故频发,政府也采取了种种措施,加强校园周边的安全。通过讲座我们了解了校园暴力的表现,校园暴力不一定在校园内发生,放学后同学间的欺负行为也算在内。在学校里面,老师的管理对学生还具有一定的威慑力,但是往往事情是发生在校外。放学后,老师也无法顾及。在校门口附近,小吃店门口,经常上演此类情况,或被敲诈勒索。校园暴力的三种形式: 一、语言暴力。学生之间经常用污言秽语相互攻击,导致矛盾的产生。二、身体暴力。凭借身体的优势来打击比较弱的同学。三、心理暴力,指的是不断重复地采用语言或其他诡计,影响别人学生生活,造成对方精神或心理状况发生不良改变,
这其中也包括不断重复的侮辱性手机短信、网络微博。校园暴力的具体表现形式有: 1、索要财物,不给就拳脚相加,威逼利诱。初一有位男同学,向全班男生借钱,名义上是借,实际上是敲诈。 2、以大欺小,以众欺寡。我们班有几位男生,经常欺负一位小男生,如有不从,就会被揍一顿。 3、为一点小事就大打出手,并伤害他人身体。有两位同学在打球时,身体不小心接触了一下,结果打了起来,一个出鼻血,一个眼睛被打肿。 4、同学间因“义气”之争,用暴力手段争长争短,大打出手。一女生听说另外有个女生在背后说她坏话,于是就纠结了一帮人,把那女生打了一顿。 5、一方不堪长期受辱,采取以暴制暴手段报复另一方。在某种程度上,校园暴力是社会暴力的一个缩影,但是校园暴力毕竟不是社会暴力本身,二者还是有所区别的。
面对形形色色的校园暴力,学校和家长重点还是在预防。首先,家庭教育是重中之重,家长应当关心孩子,加强与孩子的沟通。对于孩子的不良交往要坚决予以杜绝,以自身的榜样感染和影响孩子,教会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自我保护方法。教育孩子保持一个积极向上的、快乐的心,广交朋友不要在孤立别人的同时孤立自己。还应当定时同学校保持联系,了解孩子在校状况,发现问题也可及时解决。比尔盖茨认为,一个能够开创一番事业的人必定是一个心胸开阔的人,人要成大事就一定要心胸开阔,只有养成了倘然面对、包容一些人和事的习惯,才能够在将来的事业上取得成功与辉煌。学校应当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和《教育法》,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加强德育教育,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加强法制教育,还应开展丰富的课外活动促进学生学习兴
趣。老师应当主动关爱学生,纠正偏好优生,冷漠后进生的教师歧视现象。学校还应当定时召开家长会,加强家庭和学校的联系,及时发现问题,共同矫正青少年的不良行为,预防犯罪。学校还要整顿周边环境,培养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并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和指导。薄伽丘说:"在智慧提供给整个人生的一切幸福之中,以获得友谊为最重要。"你打算在学习和以后的生活中能够得到大家的信任、理解和支持,你就必须学会宽容、学会做人。宽容是一种修养,是一中处变不惊的气度,是一种承受,一种理解,一种体谅,一种品格,一种境界。它不是先天就有的,它需要我们后天的学习体验和感悟。开开心心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比什么都好!

5、《校园暴力》观后感

《校园暴力》观后感今天,我观看了一部非常有教育意义的影片——《校园暴力》,它告诉我们在现实生活中该如何保护好自己,免受他人的侵害。《校园暴力》讲述的是一位叫祥翔男孩的故事。一天,妈妈叫祥祥出来吃饭,叫了半天,却没有看见他出来,走进房间,发现祥祥昏倒在地上。妈妈赶紧把他送到医院,医生说:“祥祥是因为暴饮暴食才昏倒的。”妈妈觉得很奇怪,在妈妈一直追问下,苏醒后的祥祥只好向家人说出了自己遭到敲诈的真相。原来祥祥受到高年级同学的敲诈,每天都要给他们钱,,而且一次比一次多。每次祥祥给他们钱后,回到家就猛吃东西,不敢告诉父母和老师,才造成今天的后果。同学们,如果这件事发生在我们身上,你们会怎么做呢?有的同学说:“我可以抓住一切机会,撒腿就跑”。假如跑不掉呢,难道像祥祥那样,乖乖的把钱奉上吗?有的同学说:“我和他们拼了,就是不给他们钱。”这样一来,可能自己的生命安全就要受到威胁了。有的同学又说:“告诉爸爸,让爸爸狠狠地揍他们一顿!”……。那么到底哪一种方法才是最可取的呢?我觉得最正确的做法是,当遭到第一次敲诈时,假装妥协,把钱给他们,记住他们的相貌,佩戴的校徽,然后告诉班主任或家长,甚至可以告诉警察叔叔,让他们保护自己!我们一定要牢记祥祥的教训,要学会保护自己,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健健康康地成长!

6、校园欺凌讲座观后感

校园欺凌讲座观后感一
惩治、遏制校园暴力,治理校园欺凌问题再一次提上了国家议事日程。那么,家长和学校是不是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呢?这未必可行。法制文明要从娃娃抓起,家校要走的路仍然还长,但必须得坚定走下去:促进法律健全,使我们的孩子从小具备正确的法制素养、法制意识,既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也懂得用法律维护共同生活的校园环境等。
近日,一条海南省琼海市“长坡中学打人”的视频在网上流传。据南海网报道,事件发生于5月20日。此外,该校5月18日也发生了一起学生打人事件。5月21日上午,琼海市教育局就此视频事件召开紧急会议,提出七项措施专项治理校园暴力。此事件距离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于4月28日向各地印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尚不足一个月。4月28日,重庆市彭水县桑拓中学一名学生在厕所内遭到至少三名学生群殴,胸部被利器捅伤致死。同日,辽宁省庄河市第二十二中学课堂上,初二男生吕某遭同班同学姜某割喉身亡。
4月23日,山西省绛县,15岁少年张超凡被多名同学在网吧殴打致死。同日,河北省安新县某中学,一名女生被其他几名女生逼迫脱衣下跪、扇耳光,旁边多人围观起哄,但自始至终没有一人出来劝阻……
类似的事情一再发生,原本安宁的校园蒙上了一层阴影。对于曾经遭受校园欺凌的张宇来说,更是如此。他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在欺凌事件发生后,校园再也不是自己向往的地方了。他整日提心吊胆,寝食难安。
“可能是太害怕了,我就偷偷地拿了一把刀,每天放在书包里。心想如果有人再敢打我,我就拿刀捅他。”张宇回忆,“庆幸的是,那群欺负我的学生,之后没有再来打我。”
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华东师范大学心理学教授徐光兴认为,对于被欺凌者来说,如果心理层面得不到及时疏导,可能会陷入两种极端:陷入抑郁中不能自拔,甚至会产生自杀想法;或寻找比自己弱的目标,将情绪转移到弱者身上,被欺凌者变为新一轮的欺凌者。校园欺凌讲座观后感二
基于未成年人的特殊性,校园欺凌行为的预防应该从更长远着手,推行规则教育。多年来,与知识教育相比,我们的规则教育严重缺失。虽然有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但内容相对简单,宣示性的内容较多,且缺乏对各种情形后果模式的设定。除此之外,在学校中,越来越多的老师“不敢”轻易批评学生,“不敢”指出学生在行为规则上的错误。而规则意识正是在不断矫正错误的过程中被强化的,没有批评和惩戒的教育不是完整的教育。对一些家长来说,也需要改变对学习成绩的过分强调,提高对子女规则教育的重视,不能把这一责任全部推到学校。总之,应该通过建立一套行为规则及其教育体系,激励家庭、学校和社会承担应有的教育责任。
未成年人的心智具有很强的可塑性,教育部门需要制定一个内容详尽而具体,且含有相应后果模式的行为规范,让学生养成底线意识,告诉他们哪些行为是同学、老师、学校和社会不能接受的,以及这些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在这方面,我们可以借鉴国外一些成熟的经验,比如有的国家对幼儿园至5年级学生,以及5年级至2019年级的学生,分别设定了60类和62类禁止性的行为,其规定极其详尽,包括推碰他人、投掷物品、向他人吐唾沫,等等。同时,每条规范都设定了学校的多种指导干预措施,以及可以适用的处分,比如学校教学员工予以告诫、逐出课堂、勒令停止、开除,等等。
由于校园欺凌事件涉及较多学生,在案件的处理上,学校应该占主导,同时应该赋予学校一定的惩戒学生的权力。在目前的九年制义务教育框架下,对一般的校园欺凌行为,有必要找到一些合适的、有效的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措施,让学生更有规则意识、校园更安全。
根治校园欺凌,适度法律介入不可少
与校园欺凌的严重程度相比,我国当前对这个问题的治理还显得十分滞后。不论是《未成年人保护法》 还是 《反家庭暴力法》,都旨在解决成年人对未成年人施加暴力的问题,对于未成年人之间实施的暴力、侮辱行为却都没有涉及。我国对暴力侵害、妨害自由等行为的法律惩戒标准过高,比如只有造成人体轻伤、非法限制人身自由24小时以上才分别构成刑法上的故意伤害罪和非法拘禁犯罪,对于侮辱、诽谤则必须造成严重后果才能构罪并且该罪必须要当事人自行收集证据、自行去法院起诉。校园欺凌上升到 《刑法》 的少之又少,而 《治安管理处罚法》 的最高处罚标准是行政拘留十五天,且该法同时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应当说,基于未成年人特别是中小学生心智上的不成熟,法律在对他们进行处罚时进行额外的保护,有其正当和可取之处。但问题在于,受到校园欺凌侵害的未成年人权益同样需要保护。保护未成年人不应该片面化,更不应该异化为对不端行为的宽纵,免受同龄人的暴力欺凌和伤害同样是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主题。
立法问题之外,更为普遍也更为重要的问题是学校不希望法律的过多介入。出了校园欺凌事件,不到万不得已,学校很少会选择报警求助。在中国这样一个人情社会中,久而久之,校园似乎成了法外之地,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反而成为滋生校园欺凌的温床。
除了惩戒威慑,我国法律在预防校园欺凌、构建校园安全保护网方面也鲜有作为。中小学生因为社会经验匮乏、身心发育不健全,遭遇暴力欺凌时往往缺乏应对、处理此类问题的能力。如果社会不能提供帮助,不能消除被欺凌者的心理恐惧,那么校园欺凌的阴影就无法彻底扫除。而要做到这一切,就必须通过立法的形式将校方和有关单位的救护责任标准化、法律化,让管理不善、监护不周者承担轻则民事、重则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治理校园欺凌需要建立“联合部队”
治理校园欺凌需要学校发挥主体作用,这是必须的,学校是担当学校安宁、和谐秩序的第一责任人,需要制定完善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等等。但是,治理校园欺凌不能只靠学校单打独斗,还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需要建立“联合部队”。
这支联合部队包括三个内容,一是家长部队,孩子在学校欺负人,家长是责任担当人,对于暴力孩子的家长,我们要加强教育引导,帮助家长学会教育孩子,让孩子走出暴力阴影,家长部队很重要,直接关系暴力孩子的转化。二是社会司法部队,就是我们必须在校园建立校园警察,一方面,对校园欺凌现象形成震慑; 一方面,及时对校园欺凌现象进行制止。同时,我们要建立司法教育强化培训班,对暴力孩子进行强制教育。三是铲除社会暴力文化部队。校园欺凌诞生的土壤来源于社会暴力文化,如暴力影视暴力文化,游戏暴力文化,暴力文学,等等,我们应该建立一支铲除社会暴力文化的部队,对于有暴力文化的影视、游戏、视频、文字进行清除,铲除校园欺凌诞生的土壤。
校园欺凌现象诞生于家庭和社会,危害于学校,治理这种现象,必须从学校开始顺藤摸根,铲除根源。
治理校园欺凌需要完善立法
很明显,一些治理得较好的国家主要是通过法律来解决校园暴力问题的,而不是主要通过训导与宣讲。并且,一旦发生校园暴力事件后,会对相关孩子进行心理疏导与跟踪,以免日后影响其心理。这两方面无疑都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
在传统社会,子女更多被视为家族与家庭的产物,而不是首先将其看做是一个独立的带有一定权利的个体。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对未成年人的四种保护中,家庭保护就排在第一位,但是家庭保护不可企及校园,这正是校园暴力与欺凌发生的条件。一旦发生此类事件,学校要么压下去以免家丑外扬,要么在家长之间协调解决,赔偿了事。法律保护几乎总是为这些处理方式让位,而且对于涉事的未成年人也通常处罚较轻,这使得他们内心并没有一种硬约束告诉自己不能欺凌同伴。
当然,这并不是说家庭在解决校园欺凌的过程中不重要,相反它是异常重要的。我国从国家层面的治理,只能是完善制度与相关法规,更多肯定是一种事后惩罚来建立起约束。但是,欺凌通常含有情感在里面,比如侮辱与受辱,侮辱他人的人,其家庭教育水平与质量是可想而知的;而受辱的人,尤其是任由别人欺凌的孩子,其中一些也带有懦弱的特征,并不敢反抗或是大声说出来,这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家庭教育的一种缺失,可能因为小的时候并未重视给孩子诉说的权利,又或是家长对孩子的日常关心不够,须知,一些校园欺凌是反复性的。
我们认为,解决校园欺凌,需要多管齐下,首先通过专项治理收集各种常见问题,尽快推进完善立法与严格执法。同时,家庭教育缺失的应该尽快弥补,比如进城务工家庭身后的留守孩子。存在暴力教育的家庭教育则需要更新理念,从小应该对孩子进行一定的公民教育,友爱、平等与尊重教育应该得到重视。另外,校园也应该在尊重教育方面发力,首先做到老师尊重每一个孩子,以身作则,同时不仅是关心他们的学习,也包括情感与内心世界。校园欺凌只是一个现象,它的成因有很多,从这些原因入手解决问题效果会事半功倍。
事实上,中国社会越来越多的呼声要求制定反校园暴力法,不能因为是未成年人就不用负法律责任,任何人只要触犯刑律并造成严重后果,都应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现在的趋势是,校园暴力越来越具有炫耀性,通过欺凌或殴打别人并制作和传播视频进行炫耀,目前法律的缺失只会鼓励一些人在校园施暴,甚至越来越残忍。而人们也往往引用美国的法律进行对比,一些中国法律留学生在美国欺凌同学,受到了严重的处罚,需要付出数年乃至十数年的牢狱之灾。
光靠家庭或校园教育难以遏制这股校园霸凌的歪风,专项治理也只能起到暂时的约束,减少校园暴力应该降低我国刑事责任年龄的下限,让那些施暴者付出代价。

7、预防校园欺凌3篇

近年来,校园欺凌案例不断出现在公众视野,诸如,不堪入耳的谩骂侮辱、手段暴力的撕扯打斗,发生在中小学生之间的暴力事件频繁被曝出,并引发舆论聚焦。
其实,就在教育部发布此次专项治理通知之际,重庆彭水一初中生被同学持刀捅死的事件就持续引发社会关注。据当地官方通报,4月28日13时许,桑柘中学学生沈某(男,14岁)与同校学生赵某(男,15岁)在校内因同学间纠纷发生争执。争执中,沈某持刀刺中赵某胸部,赵某经送桑柘卫生院抢救无效死亡。
重庆此起校园暴力事件并非孤例,4月22日晚,有网友在qq、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上发布一段视频,视频内容为数名女生掌掴一名女生。在不到100秒的视频中,女生被掌掴32次,其间一直没有反抗。事件一经媒体报道,便引发公众热议。
4月25日,湖南永州市道县政府官网通报称,掌掴女生事件系琐事引发,目前已对涉事的多名学生进行处理,其中,3人被处以治安拘留,另4人管教。
诸如上述校园欺凌事件并非偶发性的出现,近年间,中国校园暴力呈现频率增加、结果恶化、涉事人员低龄化等趋势。有媒体统计,仅2015年,媒体报道的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校园暴力事件就有近百起,其中以发生在未成年学生之间的暴力行为居多。
校园欺凌事出何因?
今年4月,由21世纪教育研究院发布的《中国教育发展报告(2016)》曾根据2015年被媒体报道的校园暴力案件,对中国校园欺凌现象进行了综合分析。
按照报告给出的研究结果,近年来,校园欺凌现象在中国发生的地域范围十分广泛,覆盖了绝大多数省份,且城市农村均在其内,频次十分密集,绝对数量巨大。
具体来看,报告分析,现有案例大多数发生在学校外人烟较少的地方,在学校内的多在教室外,如操场或走廊。发生时间是课间或者放学后;绝大部分的欺凌案件均为多(欺凌者)对1或少(1至2人),受欺凌者在曝光视频或文字描述中多选择沉默和忍受,不告诉老师,也不求助于家长。
对于校园欺凌事件的起因,报告列出的原因包括欺凌者看对方不顺眼,因为觉得对方长得丑,或者怀疑对方跟自己喜欢的异性走近一些,还有因为对方失误踩到自己等等,原因众多,且千奇百怪。
其实,随着校园欺凌事件曝光频度的增多,社会舆论也开始聚焦这一现象背后的深层原因。在舆论针对校园欺凌案件的原因分析中,诱发未成年人实施校园暴力行为的原因多元。如家庭、社会成长环境中负面因素影响、法制教育弱化、中小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突出,以及针对未成年人校园暴力行为管教执法力度不够等等。

8、校园欺凌讲座听后感

校园是我们增长知识、接受教育的地方,本不该为欺凌事件的阴影笼罩,可据有关方面统计,全国绝大多数地区未成年人犯罪增多,有些地区年增幅在30%以上,作案者和受害者绝大多数为像我们这样的在校学生。
从80年代末到现在已出现了一个未成年人犯罪高峰,我国出现的校园欺凌事件并不是孤立的。由于影视业的商业化,欺凌恐怖影视作品越来越多,充斥我们的视野,许多作品中对于犯罪过程细节的描述,成了不少青少年模仿的根源,而校园又成了他们“付诸实践“的理想场所。
校园欺凌事件的存在,受影响的绝非个别学生,我们全体青少年都会受此不良影响。校园本应是我们学习的净土,但屡见不鲜的校园欺凌却打破了校园应有的宁静。花季少年身上的欺凌倾向十分令人担忧。说来说去,就是一句话“冤冤相报何时了?“
校园欺凌同时也体现出人际交往问题,人际交往需要风度,风度就是用温柔去对待倔强的人,用宽容去冰冻苛刻的人,用热情去融化冷酷的人。
儒家学说认为,人心固然有善端,但它一开始只是一个萌芽,而且它随时会遭到私心杂念和外界诱惑的摧残。这萌芽要成熟、长大,就需要特别的守护和滋养。提高德性是一个十分艰难的修养过程。游戏人生,看起来固然潇洒,可如此泛泛而过又能找到什么样的人生感觉?生命是单程线,没有回头的机会。
我们青少年共同生活在一起,就应当互相帮助、互相谅解、互相包容。仇恨的种子,长不出和平的芽,单纯的冤冤相报不能解决任何问题。
让我们一起携手共进、驱逐笼罩在校园上空的黑暗!

9、面对面校园欺凌事件

基于未成年人的特殊性,校园欺凌行为的预防应该从更长远着手,推行规则教育。多年来,与知识教育相比,我们的规则教育严重缺失。虽然有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但内容相对简单,宣示性的内容较多,且缺乏对各种情形后果模式的设定。除此之外,在学校中,越来越多的老师“不敢”轻易批评学生,“不敢”指出学生在行为规则上的错误。而规则意识正是在不断矫正错误的过程中被强化的,没有批评和惩戒的教育不是完整的教育。对一些家长来说,也需要改变对学习成绩的过分强调,提高对子女规则教育的重视,不能把这一责任全部推到学校。总之,应该通过建立一套行为规则及其教育体系,激励家庭、学校和社会承担应有的教育责任。
未成年人的心智具有很强的可塑性,教育部门需要制定一个内容详尽而具体,且含有相应后果模式的行为规范,让学生养成底线意识,告诉他们哪些行为是同学、老师、学校和社会不能接受的,以及这些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在这方面,我们可以借鉴国外一些成熟的经验,比如有的国家对幼儿园至5年级学生,以及5年级至12年级的学生,分别设定了60类和62类禁止性的行为,其规定极其详尽,包括推碰他人、投掷物品、向他人吐唾沫,等等。同时,每条规范都设定了学校的多种指导干预措施,以及可以适用的处分,比如学校教学员工予以告诫、逐出课堂、勒令停止、开除,等等。
由于校园欺凌事件涉及较多学生,在案件的处理上,学校应该占主导,同时应该赋予学校一定的惩戒学生的权力。在目前的九年制义务教育框架下,对一般的校园欺凌行为,有必要找到一些合适的、有效的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措施,让学生更有规则意识、校园更安全。
根治校园欺凌,适度法律介入不可少
与校园欺凌的严重程度相比,我国当前对这个问题的治理还显得十分滞后。不论是《未成年人保护法》 还是 《反家庭暴力法》,都旨在解决成年人对未成年人施加暴力的问题,对于未成年人之间实施的暴力、侮辱行为却都没有涉及。我国对暴力侵害、妨害自由等行为的法律惩戒标准过高,比如只有造成人体轻伤、非法限制人身自由24小时以上才分别构成刑法上的故意伤害罪和非法拘禁犯罪,对于侮辱、诽谤则必须造成严重后果才能构罪并且该罪必须要当事人自行收集证据、自行去法院起诉。校园欺凌上升到 《刑法》 的少之又少,而 《治安管理处罚法》 的最高处罚标准是行政拘留十五天,且该法同时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应当说,基于未成年人特别是中小学生心智上的不成熟,法律在对他们进行处罚时进行额外的保护,有其正当和可取之处。但问题在于,受到校园欺凌侵害的未成年人权益同样需要保护。保护未成年人不应该片面化,更不应该异化为对不端行为的宽纵,免受同龄人的暴力欺凌和伤害同样是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主题。
立法问题之外,更为普遍也更为重要的问题是学校不希望法律的过多介入。出了校园欺凌事件,不到万不得已,学校很少会选择报警求助。在中国这样一个人情社会中,久而久之,校园似乎成了法外之地,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反而成为滋生校园欺凌的温床。
除了惩戒威慑,我国法律在预防校园欺凌、构建校园安全保护网方面也鲜有作为。中小学生因为社会经验匮乏、身心发育不健全,遭遇暴力欺凌时往往缺乏应对、处理此类问题的能力。如果社会不能提供帮助,不能消除被欺凌者的心理恐惧,那么校园欺凌的阴影就无法彻底扫除。而要做到这一切,就必须通过立法的形式将校方和有关单位的救护责任标准化、法律化,让管理不善、监护不周者承担轻则民事、重则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治理校园欺凌需要建立“联合部队”
治理校园欺凌需要学校发挥主体作用,这是必须的,学校是担当学校安宁、和谐秩序的第一责任人,需要制定完善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等等。但是,治理校园欺凌不能只靠学校单打独斗,还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需要建立“联合部队”。
这支联合部队包括三个内容,一是家长部队,孩子在学校欺负人,家长是责任担当人,对于暴力孩子的家长,我们要加强教育引导,帮助家长学会教育孩子,让孩子走出暴力阴影,家长部队很重要,直接关系暴力孩子的转化。二是社会司法部队,就是我们必须在校园建立校园警察,一方面,对校园欺凌现象形成震慑; 一方面,及时对校园欺凌现象进行制止。同时,我们要建立司法教育强化培训班,对暴力孩子进行强制教育。三是铲除社会暴力文化部队。校园欺凌诞生的土壤来源于社会暴力文化,如暴力影视暴力文化,游戏暴力文化,暴力文学,等等,我们应该建立一支铲除社会暴力文化的部队,对于有暴力文化的影视、游戏、视频、文字进行清除,铲除校园欺凌诞生的土壤。
校园欺凌现象诞生于家庭和社会,危害于学校,治理这种现象,必须从学校开始顺藤摸根,铲除根源。
治理校园欺凌需要完善立法
很明显,一些治理得较好的国家主要是通过法律来解决校园暴力问题的,而不是主要通过训导与宣讲。并且,一旦发生校园暴力事件后,会对相关孩子进行心理疏导与跟踪,以免日后影响其心理。这两方面无疑都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
在传统社会,子女更多被视为家族与家庭的产物,而不是首先将其看做是一个独立的带有一定权利的个体。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对未成年人的四种保护中,家庭保护就排在第一位,但是家庭保护不可企及校园,这正是校园暴力与欺凌发生的条件。一旦发生此类事件,学校要么压下去以免家丑外扬,要么在家长之间协调解决,赔偿了事。法律保护几乎总是为这些处理方式让位,而且对于涉事的未成年人也通常处罚较轻,这使得他们内心并没有一种硬约束告诉自己不能欺凌同伴。
当然,这并不是说家庭在解决校园欺凌的过程中不重要,相反它是异常重要的。我国从国家层面的治理,只能是完善制度与相关法规,更多肯定是一种事后惩罚来建立起约束。但是,欺凌通常含有情感在里面,比如侮辱与受辱,侮辱他人的人,其家庭教育水平与质量是可想而知的;而受辱的人,尤其是任由别人欺凌的孩子,其中一些也带有懦弱的特征,并不敢反抗或是大声说出来,这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家庭教育的一种缺失,可能因为小的时候并未重视给孩子诉说的权利,又或是家长对孩子的日常关心不够,须知,一些校园欺凌是反复性的。
我们认为,解决校园欺凌,需要多管齐下,首先通过专项治理收集各种常见问题,尽快推进完善立法与严格执法。同时,家庭教育缺失的应该尽快弥补,比如进城务工家庭身后的留守孩子。存在暴力教育的家庭教育则需要更新理念,从小应该对孩子进行一定的公民教育,友爱、平等与尊重教育应该得到重视。另外,校园也应该在尊重教育方面发力,首先做到老师尊重每一个孩子,以身作则,同时不仅是关心他们的学习,也包括情感与内心世界。校园欺凌只是一个现象,它的成因有很多,从这些原因入手解决问题效果会事半功倍。
事实上,中国社会越来越多的呼声要求制定反校园暴力法,不能因为是未成年人就不用负法律责任,任何人只要触犯刑律并造成严重后果,都应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现在的趋势是,校园暴力越来越具有炫耀性,通过欺凌或殴打别人并制作和传播视频进行炫耀,目前法律的缺失只会鼓励一些人在校园施暴,甚至越来越残忍。而人们也往往引用美国的法律进行对比,一些中国法律留学生在美国欺凌同学,受到了严重的处罚,需要付出数年乃至十数年的牢狱之灾。
光靠家庭或校园教育难以遏制这股校园霸凌的歪风,专项治理也只能起到暂时的约束,减少校园暴力应该降低我国刑事责任年龄的下限,让那些施暴者付出代价。

10、校园暴力的观后感

提起校园暴力,从学生时代走过来的我,一点也没有感到陌生。记得从镇上初中转到县城初中的时候,就听说这所学校附近经常有人在打群架。最严重的一次是,有一次一个男生把另外一个男生用匕首给捅死了。
那个时候,自己就开始明白,原来并不是所有的同学情都是纯真和美好的。有些同学,是真的可以成为仇人的。
后来,听说那个当初持刀的学生给坐牢了,直到我高中补习才说是被放出来了。想想大好的青春年华,一个过早的离开了人世,一个却只能在牢房里度过,那将是怎样的一种悲哀。
如今,各所学校的校园暴力也是比比皆是。每当网络上流传出这样的视频,我就在想,究竟是谁让这些原本纯真的孩子变了样?是生他们养他们的爸妈?还是学校的老师教育不当。
都说,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想想,现在的孩子总归是太娇惯,受不得一点气。从小就舍不得磕,舍不得碰。到了学校里,一旦受点委屈,那将是天大的仇恨。
而如今学校的老师,又不敢过多的教育孩子,或者也没有用心的去关心学生们的心理健康问题。
纵观这个时代的校园暴力,我觉得首当其冲的就是家长没尽到自己正确教育孩子的习惯,让孩子太娇惯,受不了任何的委屈和摩擦。还有就是学校里对学生心理教育的缺失,不能及时让学生回到人生正确的轨道上。
真希望天下每一位父母都可以负责的正确的教育孩子,也希望学校可以健全心理知识的教育。更加的希望这些令人痛心的校园暴力可以越来越少。
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情节曲折,叙事过程有一定的起伏感,体现了情节的曲线美,引人入胜。

  • 本文由 发表于 2022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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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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