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岗教师工资是由县级财政部门发放的,而特岗教师的工资是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的,只是发放部门是县级财政部门。
特岗教师工资是由什么部门发放
根据相关规定,特岗教师的工资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具体来说:
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特岗教师的工资性支出,并与地方财政据实结算。
地方财政负责落实特岗教师的津贴、补贴等其他待遇。
因此,特岗教师工资的发放部门是县级财政部门,具体由教育局负责办理。
特岗教师工资待遇怎么样
基本工资: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津贴补贴:包括生活补助、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教龄津贴等,由地方财政负责落实。
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为特岗教师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根据各地情况,特岗教师的年收入水平一般在5万元至10万元之间。其中,西部地区特岗教师的工资待遇相对较高,部分地区可达15万元以上。
关于特岗教师相关政策拓展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不断提高特岗教师的待遇水平,加强对特岗教师的关心关爱。
提高工资待遇:中央财政对特岗教师的工资性补助标准逐年提高,2023年起,西部地区特岗教师年均工资性补助标准提高到3万元,中部地区提高到2.7万元。
完善津贴补贴:各地出台政策,为特岗教师提供生活补助、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住房补贴等,改善特岗教师的生活条件。
加强服务保障:各地为特岗教师提供周转宿舍、子女入学等服务保障,解决特岗教师的后顾之忧。
随着国家政策的不断完善,特岗教师的待遇水平将进一步提高,将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农村学校任教,为乡村教育振兴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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